开场辞

Midway upon the journey of our life
I found myself within a forest dark,
For the straightforward pathway had been lost.
当我提议共建这个博客时,我的心情即如《神曲》开篇所叙。
我们这个时代的危机在于当我们太擅长去占有、创造、滥用理论的同时,却失去了Common Sense。告诉大多数人那些大多数人都应当明白的道理,这本应是社会科学的“天职”。
大道至简。
对于在旨趣上相似又相异的我们两人来说,不希冀零乱的讨论中能够获取任何“高见”。我只是在重拾那些陈词滥调,在倾听先人的“庸见”。一代人的“庸见”,意味着一代人的前进。对于我们来说,启蒙的路还很长。
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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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Common Sense这本书的作者潘恩,还写了另外一本小册子叫做《人的权利》。潘恩对英国的体制不满,呼吁当权者行民主,把权利交给人民。但不幸的是,他的主张遭到当时精英的普遍反对,被认为完全不可行。
事实证明,在把权利和权力交给人民以后,精英阶层所担心的那种混乱的无政府状态并没有出现。而认识到这点需要大半个世纪,要经历一连串的事件:战争、危机、宪章运动和1848年欧洲革命。
大概历史的发展,就是不断把人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变成common sense。今天我们觉得common sensen的东西,在不久以前可能是不可想象的。反过来说,今天我们觉着遥不可及的东西,明天会变得如同日出那样自然。
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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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聊聊新的征收条例

这个征收条例意义很大。先说不足。就是为什么是一个行政条例,而不是征地法?我的看法是,这个征地和拆迁制度的改革是温家宝直接推动的。立法涉及到界定土地和房屋使用权利的问题,一个是太复杂,另一个是在人大摆不平。行政条例的内容可以国务院说了算。出台一个行政条例先试试看,以便以后有问题推翻重来,这应该是改革派和保守派斗争妥协的产物。

再说这个条例本身。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第25和26条。这两条的意义就在于,对于拆迁问题中的矛盾和冲突提出了一种法治化解决的方案。上次在哥大和龙登高教授吃饭,他的一个博士后本人是搞开发的说,大约从1年多前开始,开发商的工作开始变得很难做。因为"上头"文件规定各级政府今后不得介入开发商和住户的谈判,不得搞强制拆迁。 如今这个条例是对上述文件精神的制度化和规则化。

为什么要把它空开制度化?原因就是文件不完全管用了。总有坚持到底的钉子户,总有不买账的地方政府,假定每1千个案例中有一两个强制拆迁和暴力冲突的案例,一年下来就会给人感觉全国到处都是暴力拆迁。暴力拆迁的公共影响之坏,说到底不在于拆而在于暴。现在这个条例,明确了谁可以动手来拆房子:开发商不行,政府也不行。但是如果你硬扛到底,政府可以到法院去告你,由法院来强制执行。当然,法院也可能判政府败诉。法治的精髓,不是无条件地保护个人的权利,而是界定哪些权利是优先得到保护的,以及当权利发生冲突时,谁具有使用暴力的资格。把暴力手段通过正式的规则合法化,这是走向法治社会的一个进步。唐福珍如果在美国可能会被当场击毙,理由是暴力袭警。为什么这样的执法在美国不成为问题?―-我不是说美国警察的执法权没有问题,而是至少目前公众还能忍受这种权威―-因为这个社会的法律制度为人们提供了循法制解决的救济道路。虽然漫长的诉讼过程和律师费足以把个人拖垮,但这是另外的问题了。

当然,这个条例的实际执行效果如何,因为还没有实施难以判断。我的判断是会对拆迁矛盾有很大的改善,但未必完全杜绝暴力拆迁的问题。其原因,一是国务院可以约束地方各级政府,但管不到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雇佣黑社会做打手。更重要的是,"强拆拆出一个新中国"这个观念在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当中深入人心,这不是夸张。因为我们国家92年以来的官方政治哲学,就是基于这种唯发展主义的,效率优先的,一俊遮百丑式的理念。
举个最清楚不过的例子,国企改革。朱基当年大笔一挥,几千万国企工人被扫地出门。不知道他们的权利何在?他们何曾得到公正的补偿?他们何曾有讨价还价的机会?国企改革在批量制造富翁的同时,造成的百千万计家庭的饥寒交迫甚至于家破人亡,其恶百倍甚于暴力拆迁。为什么人们竟然忍受了?为什么没有改革派的知识分子为他们说话。
我觉得至少反映出一个变化,就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的权利意识有了长足的进步。朱基式的国企改革,放到今天是绝不可能的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亲市场的知识分子,是不是需要感谢邓小平在"六四"中的铁腕?没有他的"杀20万人保20年平安"的决心,如果当年的大众有今天的人这样的权利意识,朱基那种反人类的"市场化"改革能有推行的可能?

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某些知识分子把拆迁问题简化为"政府对个人权利的强占"以及把个人权利无限放大的看法很不以为然。
像XX这样的250学者说的每一句话都令我反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学识差无逻辑。
他在谈论"个人权利"时的那种道德优势,让我觉得他好像一天也没有在中国生活过,而是从中世纪的某个石缝里蹦出来的。这种学者会说,让开发商去和个人谈判,100个住户里哪怕有一个人不同意也是不正义的。不要说90%同意,99%同意也不行。What if 国企改革必须半数以上工人同意?

回到前面说的政策面问题。胡温这8年来的政策主轴之一,就是试图扭转江泽民朱基时代那种涸泽而渔唯发展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政治哲学,为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找回民意平台。我是从这个层面来理解温家宝的言论和政策。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前面说了,这种发展主义的畸形哲学支持者众多,积重难返。温家宝作为党内有民主头脑的改革派,单挑保守派和地方豪强,有没有胜利的可能?

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

“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天下文章一大抄,不代表你抄了就是对的。汪晖抄袭这件事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难道还能有什么别的结论吗?最惊奇的是,他居然说“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到底是“学术界”还是自己来澄清。难道他像黎强一样已经请好辩护律师了吗?
最最搞笑的是,钱理群居然立刻就跳出来为汪晖辩护了。国内的学术界生态怎么都这么有趣呢。

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

对谷歌退出和Health-care Reform的短评

1,对谷歌中国退出大陆的动机和行为本身我没有评论。作为google reader, book和scholar的固定用户,我当然以为这是极大的遗憾。这几天来,在各论坛,BBS,博客群和微博,加入评论的网友立刻分成黑白分明的两个阵营。google的退出空前加剧了中国网民在舆论(public opinion)上的分裂。其直接表现为,如果你要对这个事件做评论,几乎必须要在汉奸走狗和“五毛党”两种立场中作出选择。由于中国互联网本身的审查和过滤,又会使不支持google的舆论在主流媒体上占优。因此我的判断是,在短期内,这可能会促使部分原先对这件事“无关痛痒”的网友(所谓网络“沉默的大多数”)转向更加同情政府的立场。

2,奥巴马的Health-care Reform尚未尘埃落定,共和党已经决定血战到底。在一年的马拉松后,至此Health-care Bill 已经完全荒腔走板。它不仅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的,甚至与当初奥巴马的计划也相差10万8千里。它需要在国会通过的唯一原因是总统需要它通过。几乎可以负责任的说,Health-care Reform已经是一个purely political move. 尽管我强烈怀疑,即将到来的中期选举会证明这个move带给民主党的伤害远大于收益。主流媒体正在讨论的94年一幕会不会重演,并非没有道理。
从经济结果来说,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项法案的实施会进一步加剧联邦政府财政恶化的状况。不要相信CBO的所谓节约开支减少赤字的估算。第一,正如WSJ上周的分析说的,实际实施过程的行政成本将远超预期。第二,我不相信奥巴马有勇气和能力对中产阶级大幅度征税(特别是如果民主党在这次中期选举中大败的话)。事实上,美国的联邦财政体系已经走向实质破产,而这项健保改革法案无疑将加速其进程。从长期来看,最终的效果是加速美元泡沫化的进程和国际货币体系的重构。而美国的最大债权国(们),无疑会是这一进程最直接的受害者。



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

重庆网络实名这个事情

重庆启动网络实名制这个事情,这两天,很多朋友可能会想,这下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当然出台这个政策也不算什么意外。有点意外的是,与前一阵子在“打黑”高峰,特别是“李庄”案前后媒体和自由派知识分子一致的声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媒体竟然是波澜不惊。媒体和知识分子在“打黑”运动中的激烈反应和现在在“实名制”政策面前的温柔的沉默,这两件事加在一起才是有趣的。
撇开重庆官办媒体的狗摇尾巴不论,大概没有谁会真以为薄书记志在改革,成为推动体制前进的一条鲇鱼。薄书记的两手铁腕,不过是在威权之外加上民粹,并没有任何新的东西。然而,这简单的三板斧,却不仅搞定了民意,也令得一批以民主和改革为诉求的知识分子进退失据,进而丧失理智,配合着演了一出“知识分子和黑势力”的闹剧。近年来第一次,在“天涯”,“凯迪”这样的论坛上,批评和支持政府的声音占到了五五开。
如果没有先前的“打黑”,网络实名制这件事就会被放到聚光灯下重新检验。而现在,薄书记藉“打黑”获得了威权手腕的合法性,再顺理成章,反过头来强化这种铁腕。这种思路从早间处理出租汽车司机的罢运事件中已可见端倪。所谓唱红打黑,无非只是手段,背后的目的无非是八个字:“发动群众,争取群众”而已。怎么会有像老贺这么愚蠢的人,每天在博客上提醒人们“警惕文革”呢?难道薄书记是想让中国回到30多年前吗?这样做对他有任何一丁点好处吗?
尽管从价值观上说,我对于自由派知识分子在媒体辩论中所强调的那些原则“司法人权,程序正义”抱有十分的同情,但我的看法是,他们在策略上从一开始就几乎是在自掘坟墓。重庆“打黑”,原本就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不是被政治化的司法问题。怎么能够把在西方成熟的民主社会形成共识的司法正义的原则问题,当作批判的武器,而直接用于中国这样一个高度威权化,层化和腐败的社会呢?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最大误区在于定位的不清:他们始终在“启蒙者”和民众的代言人这两者之间徘徊不定。更有甚者,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因为自己与官方立场的向左,所以民众的支持就在自己这边。不要忘记了,共产党就是靠发动群众起家的!而群众永远是愚蠢,无知和残酷的乌合之众,永远是把面包和牛肉排在正义前头的!这也就是郎咸平为什么有底气说他辩论的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在这样的前提下,知识分子不能对底层民众的生存忧患作出有意义的反应,反倒是学着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般去辩论“程序正义”的问题,去讲什么李庄的不自由就是我们的不自由,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吗?
综上所述,从前一阵“打黑”期间的失(去理)智,到目前面对网络实名制的失语,我看到了一个刻舟求剑的自由主义知识界。不是薄书记太厉害,而是我们太天真。人家那边都轻舟已过万重山了,我们还在以为靠背诵美国人的宪法就万事OK。这是一个卡通版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

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共有产权房

这则新闻很有意思:

江苏淮安推政府市民共有产权房 9万买两室一厅

江苏淮安首推共有产权住房获部委官员肯定

据淮安市副市长刘友超介绍,2007年淮安为解决经适房“有限产权”界限不清,退出机制难以操作的问题及带来的弊端,推出了以出让土地共有产权房代替划拨土地经适房,并于当年3月正式发文实施了购房家庭与政府7∶3和5∶5的两种产权比例,9月份向第一批拆迁安置家庭供应并颁发《产权证》。2008年开始向非拆迁安置家庭供应,建立了“住房保障基金”专项用于建设回购及承担政府产权部分。

半开玩笑说,看到这个新闻,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两个名字:Fannie Mae和Freddie Mac。不过我马上意识到淮安市的这个动作和“两房”对住房信贷市场的推波助澜有本质的区别。淮安市的这个做法,只是一种转移支付。

然后我脑海里又一闪而过前两天温总理关于房价的谈话。两个问题是:

1,为什么房地产的宏观调控这件事情,一直是中央政府在做,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现在出来的这个共有产权房,则一直是地方政府在管?

2,如果地方政府说,我把土地收益的一部分拿出来建廉租房,保证解决最贫困的20%-30%人口的住房问题,中央是不是可以撒手不管,任由商品房的价格如火箭般上升了?

3/16

去年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之际,芝加哥大学的法马(E.Fama)退订了《经济学家》杂志,因为他讨厌其中社论的调调。
又据说,前总统切尼,每次“出巡”都要求下榻酒店,在他进入房间之前把频道调到Fox News。因为他受不了NBC或CNN的调调。
这让我看到在对待不同的声音,对立的观点时,人性的弱点常常暴露无余。也许法马和切尼是颇极端的例子。最近奥巴马不也是饱受批评,认为他被“芝加哥四人帮”包围而听不进别的声音?好在,今天刚看到消息说奥巴马会上明天Foxnews的晚间新闻专访,就healthcare reform bill接受访问。
聪明的政府,越是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越是能见微知著,主动创造外部监督和质疑的条件。能够倾听不同的声音,允许“忠诚的反对者”的存在,绝对是有利于社会和政权稳定的事情。

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两则

两篇短文。
一是黄炎培先生的公子黄方毅写的《黄炎培百年前赴世博》。其中谈到黄在美国会见老福特和爱迪生等人的情形。黄老写到,“美政府在世博会前宣布,为纪念爱迪生发明电灯36周年,将十月二十一日定为“爱迪生日”。爱迪生从报童开始奋发成才,发明电器技术九百项,在美国民众中声望极高,人们争先恐后来到新泽西,排起长队,争睹这位大科学家。黄日记中写道:“美人争欲附以一见,谓见君且荣于见大总统万万”(日记一九一五年六月八日)。”

第二则,是在“两会”期间,铁道部的新闻发言人展望2012年中国高铁网络的发展,将形成8小时的省会圈。

阅读关键词是:技术,发展,创造和社会生活。相比较于社会热点事件,我对这种经济技术所带来的长时段变化更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