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新闻很有意思:
江苏淮安推政府市民共有产权房 9万买两室一厅
江苏淮安首推共有产权住房获部委官员肯定
据淮安市副市长刘友超介绍,2007年淮安为解决经适房“有限产权”界限不清,退出机制难以操作的问题及带来的弊端,推出了以出让土地共有产权房代替划拨土地经适房,并于当年3月正式发文实施了购房家庭与政府7∶3和5∶5的两种产权比例,9月份向第一批拆迁安置家庭供应并颁发《产权证》。2008年开始向非拆迁安置家庭供应,建立了“住房保障基金”专项用于建设回购及承担政府产权部分。
半开玩笑说,看到这个新闻,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两个名字:Fannie Mae和Freddie Mac。不过我马上意识到淮安市的这个动作和“两房”对住房信贷市场的推波助澜有本质的区别。淮安市的这个做法,只是一种转移支付。
然后我脑海里又一闪而过前两天温总理关于房价的谈话。两个问题是:
1,为什么房地产的宏观调控这件事情,一直是中央政府在做,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现在出来的这个共有产权房,则一直是地方政府在管?
2,如果地方政府说,我把土地收益的一部分拿出来建廉租房,保证解决最贫困的20%-30%人口的住房问题,中央是不是可以撒手不管,任由商品房的价格如火箭般上升了?
1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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