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辞

Midway upon the journey of our life
I found myself within a forest dark,
For the straightforward pathway had been lost.
当我提议共建这个博客时,我的心情即如《神曲》开篇所叙。
我们这个时代的危机在于当我们太擅长去占有、创造、滥用理论的同时,却失去了Common Sense。告诉大多数人那些大多数人都应当明白的道理,这本应是社会科学的“天职”。
大道至简。
对于在旨趣上相似又相异的我们两人来说,不希冀零乱的讨论中能够获取任何“高见”。我只是在重拾那些陈词滥调,在倾听先人的“庸见”。一代人的“庸见”,意味着一代人的前进。对于我们来说,启蒙的路还很长。
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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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Common Sense这本书的作者潘恩,还写了另外一本小册子叫做《人的权利》。潘恩对英国的体制不满,呼吁当权者行民主,把权利交给人民。但不幸的是,他的主张遭到当时精英的普遍反对,被认为完全不可行。
事实证明,在把权利和权力交给人民以后,精英阶层所担心的那种混乱的无政府状态并没有出现。而认识到这点需要大半个世纪,要经历一连串的事件:战争、危机、宪章运动和1848年欧洲革命。
大概历史的发展,就是不断把人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变成common sense。今天我们觉得common sensen的东西,在不久以前可能是不可想象的。反过来说,今天我们觉着遥不可及的东西,明天会变得如同日出那样自然。
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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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

理念与现实之间

天扬这个贴害得我又不能直接访问blog,希望只是暂时情况。

关于宪章里面这个问题,没什么好争论的。宪政和三权分立之间分属不同层面,如果真把二者简单划上等号,那不是意味学识狭隘,就是观念狭隘。

我没有天扬那样的敏感性,也许很大程度上因为我不是一个热衷的民主进程推动者。在宪章中先言共和,后谈民主,这一点我是赞同的。所以,如果把共和与三权分立之间(我个人而言更希望是五权)划上等号,那是更可接受的一种形式。不过如此一来的话,所言的三权分立,就不是狭义上的一种民主政体了。

对于现实的民主体制历史,天扬比我更有发言权。美国模式是一个“奇迹”,托克维尔两百年之前就说了,所以拉美国家的政治动荡也是可预期的常态。但是08宪章的意义,或许理想精神大于务实精神,也许他们所理解的三权分立、议会制、总统制乃至内阁制,本来就是混淆在一块的。不过,我不相信如果明天召开制宪大会,这303人会直接把这个文本用作我们的宪法草案。如果他们真正相信、并且理解宪章第二部分所提出的理念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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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回应一下关于间谍案。
天扬说的没错,内部政治权威胡没有前任来得大。然而这难道不就是最大的危险吗?一方面持强硬立场,一方面又难以控制这种强硬立场所导向的趋势。所以我不认为未来是一种中道的实用主义,如果照目前的势头的话。
如果是中道的实用主义,你首先要能全盘掌控局势,而不仅仅是捭阖。受控的权力也许是一种威权政体;不受控的权力,唯有上帝知道会导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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