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扬这个贴害得我又不能直接访问blog,希望只是暂时情况。
关于宪章里面这个问题,没什么好争论的。宪政和三权分立之间分属不同层面,如果真把二者简单划上等号,那不是意味学识狭隘,就是观念狭隘。
我没有天扬那样的敏感性,也许很大程度上因为我不是一个热衷的民主进程推动者。在宪章中先言共和,后谈民主,这一点我是赞同的。所以,如果把共和与三权分立之间(我个人而言更希望是五权)划上等号,那是更可接受的一种形式。不过如此一来的话,所言的三权分立,就不是狭义上的一种民主政体了。
对于现实的民主体制历史,天扬比我更有发言权。美国模式是一个“奇迹”,托克维尔两百年之前就说了,所以拉美国家的政治动荡也是可预期的常态。但是08宪章的意义,或许理想精神大于务实精神,也许他们所理解的三权分立、议会制、总统制乃至内阁制,本来就是混淆在一块的。不过,我不相信如果明天召开制宪大会,这303人会直接把这个文本用作我们的宪法草案。如果他们真正相信、并且理解宪章第二部分所提出的理念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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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回应一下关于间谍案。
天扬说的没错,内部政治权威胡没有前任来得大。然而这难道不就是最大的危险吗?一方面持强硬立场,一方面又难以控制这种强硬立场所导向的趋势。所以我不认为未来是一种中道的实用主义,如果照目前的势头的话。
如果是中道的实用主义,你首先要能全盘掌控局势,而不仅仅是捭阖。受控的权力也许是一种威权政体;不受控的权力,唯有上帝知道会导向哪里。
1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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